危險信號
運輸危險品時,必須張貼規定尺寸、型號的“危險”標誌。 “危險”標誌有嚴格的標準,但在這個範圍內,各種尺寸和類型都有售。
需要加貼“危險”標誌時
罐車運輸危險品或者卡車運輸超過規定數量的危險品時,必須在車輛前後顯著位置設置“危險”標誌。根據《危險品管理條例》(第十七條、第四十七條)規定,罐車運輸危險品時,“危險”標誌的尺寸規定為0.3m見方以上0.4m見方以下。
另外,用卡車運輸時,“危險”標記的尺寸規定為0.3m見方。此外,“危險”標記必須是黑色背景上帶有反光材料的黃色字母。
具體而言,標準如下。
- 危險品搬運罐車(油罐車)・・・危險標誌尺寸:300×300mm~400×400mm
- 運輸其他危險品的車輛(卡車)... 危險標誌尺寸:300 x 300 mm
如果在運輸危險物品時發生事故,可能會引發火災或爆炸等嚴重災難。
“危險”標誌的種類
市面上的危險標誌牌種類繁多,但選購時一定要查看是否符合安全標準。
Yamada Body Works 經營的危險標誌招牌有“300 x 300mm”和“400 x 400mm”兩種尺寸。我們還提供可以立即粘貼的“貼紙型”和“磁鐵型”,所有這些都符合安全標準。選擇適合您車輛的那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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